扬大委[2011]2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发〔2008〕13号)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意见》(苏发〔2009〕9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学校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作用,现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阵地,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在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培训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中担负着重要责任。
(二)党校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校姓党、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着眼于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校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党的理论武装的重要阵地作用、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生力军作用、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积极推动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推动党校工作和学校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党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党校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校姓党、忠诚于党作为党校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作为党校工作必须汲取的不竭动力;牢固树立勤俭意识,始终把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作为党校工作必须保持的政治优势;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始终把从严治校、从严管理作为党校工作必须贯彻的重要方针。
二、努力完善党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党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校务委员会由校党委分管领导、党委部门负责人和院级党组织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在党校校长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工作的开展。
(五)党校挂靠党委组织部,党校校长由校党委分管书记兼任。根据工作需要,设党校常务副校长一名、副校长若干名。党校常务副校长主持党校日常工作。
(六)学院党委设立分党校,组建分党校校务委员会,领导分党校工作的开展。分党校校长、副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兼任,学院党委组织员负责分党校日常工作。
(七)党校负责对各分党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不断优化党校培训的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
(八)党校教学要坚持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以掌握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大局意识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
(九)党校教学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党校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本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设置教学班次、教学内容和教学课程,使党校教学更加贴近学校中心工作任务、贴近学校事业发展实际、贴近学员岗位履职要求。
(十)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要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加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致力于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
(十一)党校教学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形成浓厚的学习和研究氛围。坚持以自学为主、读原著为主,加强研讨交流,举办学员论坛,开展师生互动,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十二)党校要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和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党校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
四、着力加强党校自身的学科建设和师资建设
(十三)学科建设是加强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要结合党校特点,充分利用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着力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完善学科体系建设,优化学科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十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兼职为主、相对稳定的党校师资队伍。要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一批热心于党的理论教育,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党性,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为党校兼职教师。
(十五)要继续设立和完善党校教研室配置,坚持党校兼职教师队伍的教研活动制度,加强对党校教学理论和教学规律进行研讨,不断提高党校的教学科研水平。推行项目管理方式,注重课程开发与更新,努力打造优质精品课程和特色培训课程。
(十六)完善党校教师培训制度。通过资深教师示范讲授党课、集体备课、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考察调研等形式,定期组织党校教师培训,不断推动党校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十七)科学研究是党校教育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紧紧围绕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部署,深化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些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
五、切实提升党校培训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八)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党校的一切教学科研和培训活动都要严格遵循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恪守党的政治纪律,把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化为从严治校、从严管理的具体措施。
(十九)党校要切实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使党校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十)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学风建设,提高培训效果。
中层领导干部每届任期内必须参加校级以上党校学习培训一次;新提拔的处、科级领导干部,上岗前或任职半年内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上岗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内必须参加党校轮训一次;全体党员每四年必须参加分党校组织的轮训一次。没有按规定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中层领导岗位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在进入新的领导岗位之前,必须到党校接受系统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没有按规定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得提拔或推荐到新的领导岗位。
发展对象被吸收入党以前,必须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没有按规定参加党校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二十一)党校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改善党校办学条件,强化现代化教学举措,通过党校网站、在线学习、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对于推进培训教育、优化教学效果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的促进保障作用。
(二十二)校、院党委要把党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讨论一次党校工作,听取党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党校有关教学活动,加大党校经费投入,确保党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