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和校党委工作部署,统一规划管理全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
二、指导分党校开展院管干部培训、党员轮训和发展党员三级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交流和考核。
三、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协助组织、宣传、人事部门做好对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的有关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提供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信息资料。
四、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制定全校干部、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专兼职教员开展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
五、健全和完善党校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党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统一制定培训教学大纲,统一编写培训教材,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考核。
七、统一印制、管理党校各类培训证书、结业证书;统一管理全校党校培训工作档案。
八、组织校、院两级党校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化体系和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做好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年会有关工作。
九、会同社会主义学院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协助开展有关培训工作。
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2年11月26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