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 组织部|
工作动态
校党办〔2010〕31号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及有关人员的通知》(扬大委[2010]41号)精神,为方便工作,自即日起启用“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商学院分校”印章。 原“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经济学院分校”、“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管理学院分校”印章作废,送档案馆切角封存。 特此通知 党 委 办 公 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版权所有 © 2021 扬州大学党校 网站管理登录管理维护:扬州大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 苏ICP备12022580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