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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启用“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商学院分校”印章的通知

                                      校党办〔201031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及有关人员的通知》(扬大委[2010]41号)精神,为方便工作,自即日起启用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商学院分校印章。
  原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经济学院分校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管理学院分校印章作废,送档案馆切角封存。
  特此通知
  


                           党 委 办 公 室
                          二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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