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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分党校培训班统一证书编号的通知
 

各分党校:

根据党校培训工作的需要和分党校设置调整的现状,现就分党校培训班统一证书编号事宜通知如下:

分党校培训班证书编号由分党校代码、年份、序号三要素组成。证书编号应为:分党校代码(两位数)+年份(两位数)+序号(四位数),如文学院分校2011年度培训班证书编号为:01110001——01119999

各分党校代码如下:

文学院分校

01

社会发展学院分校

02

法学院分校

03

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分校

04

新闻与传媒学院分校

05

外国语学院分校

06

数学科学学院分校

0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

08

化学化工学院分校

09

体育学院分校

10

机械工程学院分校

11

信息工程学院分校

12

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13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14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校

1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16

农学院分校

17

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分校

18

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

19

兽医学院分校

20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

21

医学院分校

22

商学院分校

23

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24

艺术学院分校

25

广陵学院分校

26

请各分党校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发放培训班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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