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校[2011]6号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具体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党校决定举办一期青年骨干教师学习研修班(总第60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对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强化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在全面实施学校“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实现由“规模大校”向“内涵强校”转变、由“改革名校”向“质量名校”转变的进程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培训时间
2011年5月18日至6月15日(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三、培训对象
各学院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学员名单见附件二)。
四、培训内容
1、“在十二五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专题报告
2、“学校科学发展的若干思考”专题报告
3、“历史方位、现实路径与时代责任”专题报告
4、“《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解读”专题报告
5、“高校教师的责任与使命——谈青年教师成长中的几个关系”专题报告
6、“大学的人文精神”专题报告
7、“加强科研管理,促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专题报告
五、培训要求
1、集中精力,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支持相关同志参加学习培训。参训学员要站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塑造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
2、转变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培训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结合起来,以学习培训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
3、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党校制度。参训学员要正确处理参加党校培训与自身业务工作的关系,妥善安排好自身各项事务,按时参加党校培训活动,自觉遵守党校各项纪律。缺课两次以上者不予结业。
附件一:青年骨干教师学习研修班日程安排
附件二:青年骨干教师学习研修班学员名单
附件三:青年骨干教师学习研修班思考讨论题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