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委〔2011〕35号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2010年度,我校各学院党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分党校工作纳入党委工作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各分党校建设和办学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激励先进,鼓励争优,经研究,决定授予化学化工学院分党校等5所分党校为“红旗分党校”,授予医学院分党校等8所分党校为“先进分党校”。
希望各学院党委按照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扬大委〔2010〕1号)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做好分党校工作,切实发挥分党校功能和作用,为推进“两个转变”,推动学校“十二五”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2010年度扬州大学红旗分党校、先进分党校名单
一、红旗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化学化工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广陵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外国语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机械工程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商学院分党校
二、先进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医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数学科学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法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
扬州大学党校兽医学院分党校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