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委〔2011〕37号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党校部分分校及其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成立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分校,徐家庆同志任分校校长,吴荣军同志任分校副校长;
刘鹏展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社会发展学院分校校长,茅卫东同志任分校副校长;
花瑞锋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数学科学学院分校副校长。
免去吴善中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社会发展学院分校校长职务;
免去吴荣军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社会发展学院分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徐家庆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数学科学学院分校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