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委〔2011〕47号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余吉生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农学院分校校长,免去其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副校长职务;
吴健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商学院分校校长,免去其广陵学院分校校长职务;
陈晓明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广陵学院分校校长,免去其商学院分校校长职务;
陈克勤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副校长;
免去王余龙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农学院分校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