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校〔2012〕10号
各学院党委、行政,校党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的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定于12月举办全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总第71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研讨,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十八大文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之中,不断增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培训时间
2012年12月(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对象
全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1、“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专题报告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专题报告
3、“新思想、新起点、新期待”专题报告
4、校领导专题报告
五、学习资料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六、培训要求
1、集中精力,认真参加学习研讨。各位学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培训,妥善安排好各项事务,集中精力,确保学习研讨任务的顺利完成。
2、转变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研讨要紧密联系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实际,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坚持学习致用、用以促学,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落实到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上来,使之成为推进“两个转变”,奋力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新跨越的强大思想武器。
3、遵章守纪,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各位学员应自觉遵守党校党校各项纪律,积极参加学习研讨活动,确保本次培训正常有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研讨班学员名单
附件2:研讨班日程安排
附件3:研讨班讨论题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 校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