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委〔2013〕6号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钱玉林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法学院分校校长;
赵文明同志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校长;
免去卢彪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法学院分校校长职务;
免去刘金存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志跃同志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增补钱玉林、赵文明同志为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卢彪、王志跃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