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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全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的通知
校党校〔2013〕3号
 

各学院党委、行政,校党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定于今年4月举办全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总第72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研讨,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要求和部署上来,贯彻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中去,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增强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全面落实 “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培训对象
  全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2013年4月(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培训内容
  1、“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专题报告;
  2、“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专题报告;
  3、“领导干部应当树立现代法治观念” 专题报告;
  4、“新篇章、新征程、新期待”专题报告;
  5、“世界一流大学给我们的启示”专题报告;
  6、“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提高驾驭科学发展的能力” 专题报告。
  五、学习资料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十八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六、培训要求
  1、集中精力,认真参加学习研讨。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培训,妥善安排好各项事务,集中精力,确保学习研讨任务的顺利完成。
  2、转变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联系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实际,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上来,使之成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3、遵章守纪,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要自觉遵守党校各项纪律,积极参加学习研讨活动,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研讨班学员名单
     2、研讨班日程安排
     3、研讨班讨论题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 校
                      2013年4月15日

  • 附件【13041608185488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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