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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组〔2020〕25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组工研究课题
结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课题主持人:
根据《扬州大学组工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校党组〔2011〕11号),经评审,给予14项2017年度校组工研究课题和3项2015年度延期课题结项,并同意5项课题延期研究。根据规定,应资助一类课题4000元、二类课题2500元、三类课题1500元。当年课题立项时已划拨1000元课题启动经费,现根据课题评定类别分别追加相应经费差额,近期划拨至课题主持人科研经费账户上。希望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组,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后期研究工作,争取尽早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附件:结项课题及评审结果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30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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