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校〔2020〕4号
各学院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校青年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干部教师的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 更好地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决定举办第九期青年干部教师理论学习班(总第112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
二、参加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青年干部教师(见附件)。
三、培训目的
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专业能力,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内容安排
本期理论学习班共分五个单元组织教学,总计100个学时,内容如下: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经典著作与基本理论
3.党性教育
4.能力提升与知识拓展
5.高等教育发展与校情校史研究
学习过程包含专题讲座、课程学习、现场教学、学员论坛、主题研讨等环节,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研讨交流,适时安排班级论坛等活动,并利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扬州大学网上党校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
五、学习要求
1.增强主动意识,自觉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掌握教育、管理科学理论,提高自身理论修养。
2.立足工作岗位,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联系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紧密联系学校全力聚焦一流、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实际,深入思考和研究学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任务。要正确处理好参加党校学习与处理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妥善安排好自身各项事务,确保按时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党校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学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堂学习,必须书面请假报党委组织部(党校)批准,缺课学时达总学时的五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六、教学管理
1.教学安排与协调由党校直接负责并通知,具体学习时间以党校通知为准,并请关注校园办公系统的通知公告。
2.党委组织部(党校)委派专人担任班主任和教务秘书,建立班委会,共同负责学习班管理工作。学员学习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3.学员派出单位党组织应协调好学员的工作,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
附件:学员分组及班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20年11月26日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0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