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2022〕8号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组工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批准立项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17项(见附件)。根据《扬州大学组工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现给予资助项目研究启动经费1500元(近期由财务直接划入项目主持人账户)。立项课题应于2023年5月结项,研究成果应标注“扬州大学2022年度组工研究课题项目”及项目编号。届时,学校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根据研究成果的质量高低,给予差额经费划拨。
请通知本单位课题主持人按照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给予必要支持,确保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2022年度校组工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