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2022〕7号
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扬州大学组工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经评审,给予10项2019年度校组工研究课题和3项2017年度延期课题结项,并同意7项课题延期研究。根据规定,应资助一类课题4000元、二类课题2500元、三类课题1500元。当年课题立项时已划拨1000元课题启动经费,现学校将根据课题评定类别分别追加相应经费差额,近期划拨至课题负责人科研经费账户上。希望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后期研究工作,争取尽早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附件:结项课题及评审结果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