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组工研究课题管理规定和年度课题立项要求,现对2022年度立项的组工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凡获批立项的2022年度组工研究课题和2019年度课题延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均应接受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材料报送
申请结题或延期结题,需报送相应材料:
1.结题报告书1份。课题组填写《扬州大学组工研究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由所在院级党组织对课题完成质量和成果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并在结题报告相关栏目中加盖公章。
2.符合结题条件的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研究论文已公开发表的,请按照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封底的顺序复印装订成册,论著则不需复印正文;尚未发表但已收到文章录用通知的,请将论文录用通知书和论文内容复印装订,报送结题材料时需同时提供通知书原件以便现场审核;研究成果为校党的建设研究会年会获奖论文的,请提交获奖论文,并在《结题报告》中论文论著栏中注明获奖年度、类别和等级。
3.课题负责人应保证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以上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校行政楼411室,联系人:夏日炜,电话:87971826)。
三、评审验收及经费结算
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各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验收,评定课题等级。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并根据课题管理规定和评定等级划拨相应的研究经费余额。因本轮课题研究时间已作延长,不再接受延期申请,此次不能结题的,将予以撤项,取消其课题资助。
请各院级党组织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并做好结题评价的有关工作。
附件:1.到期课题名单
2.结题报告书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4月17日